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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檢索區使用管理要點
圖書館資訊檢索區使用管理要點(93.10.6公布實施)
一、 依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日臺(九0)電字第九0一八七六00號「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二、 開放時間︰(例假日及寒暑假得另訂之) 週一~週五︰ 8:00~17:50 (打掃時間暫停) 三、 適用對象︰本校高國中部在學學生。 四、 使用守則︰ 1. 請持學生證至流通臺辦理登記,並依館員指示之先後次序對號入座。 2. 欲使用印表機者,請自備空白紙張,並依館員指示之座位號碼入座。 3. 登記使用之電腦設備發生異常時,應立即通知流通臺,待查明狀況後,經圖書館人員的安排,方可改用另一部指定的電腦。 4. 請保持安靜,勿大聲喧嘩,或遊走嬉鬧。 5. 請愛惜公物,維持整潔,個人物品勿隨意丟棄。 五、 網路規範: 1. 資訊檢索區僅供讀者查詢資料,並非電腦遊戲的場所,有違此原則之使用者,應馬上關機離開。 2. 為方便讀者記錄查詢結果,可攜帶個人磁片或隨身碟入內使用,但禁止下載程式或遊戲軟體,違者停權一個月。 3. 嚴禁同學上色情網站或下載猥褻圖片,一經發現,移送學務處依校規處理。 4. 禁止違法下載、拷貝,或任意上傳、轉載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5. 禁止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6. 禁止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7. 禁止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 8. 避免在網路上傳送個人隱私資料(如身份證字號、學號、家中電話、地址、父母姓名等),以維護個人權益及安全。 9. 為維護圖書館資訊檢索區之服務品質,請讀者務必遵守本使用守則之規定,若違規同學有累犯或態度不良者,館員得視情節限制其使用權利,或送請學務處依校規處理。 六、 本要點經簽奉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