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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檢索區使用管理要點

圖書館資訊檢索區使用管理要點(93.10.6公布實施)

 

一、     依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日臺(九0)電字第九0一八七六00號「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二、     開放時間︰(例假日及寒暑假得另訂之)

                        週一~週五︰  8:00~17:50     (打掃時間暫停)

三、     適用對象︰本校高國中部在學學生。

四、     使用守則︰

1.      請持學生證至流通臺辦理登記,並依館員指示之先後次序對號入座。

2.      欲使用印表機者,請自備空白紙張,並依館員指示之座位號碼入座。

3.      登記使用之電腦設備發生異常時,應立即通知流通臺,待查明狀況後,經圖書館人員的安排,方可改用另一部指定的電腦。

4.      請保持安靜,勿大聲喧嘩,或遊走嬉鬧。

5.      請愛惜公物,維持整潔,個人物品勿隨意丟棄。

五、     網路規範:

1.      資訊檢索區僅供讀者查詢資料,並非電腦遊戲的場所,有違此原則之使用者,應馬上關機離開。

2.      為方便讀者記錄查詢結果,可攜帶個人磁片或隨身碟入內使用,但禁止下載程式或遊戲軟體,違者停權一個月。

3.      嚴禁同學上色情網站或下載猥褻圖片,一經發現,移送學務處依校規處理。

4.      禁止違法下載、拷貝,或任意上傳、轉載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5.      禁止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6.      禁止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7.      禁止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

8.      避免在網路上傳送個人隱私資料(如身份證字號、學號、家中電話、地址、父母姓名等),以維護個人權益及安全。

9.      為維護圖書館資訊檢索區之服務品質,請讀者務必遵守本使用守則之規定,若違規同學有累犯或態度不良者,館員得視情節限制其使用權利,或送請學務處依校規處理。

六、     本要點經簽奉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