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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國七] 本校國中新生入取名單暨入學須知與改分發通知單

一、本校國七新生名單如附件。

二、本校新生入學須知與改分發通知單(如附件)於5/23日以掛號寄給臺北市國小應屆畢業生所就讀之國小,

              請國小轉知家長,若家長尚未收到通知,請聯繫國小。

1.有入學卡者(可查詢附件新生名單):6/5-6/7到  「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選填 報到 或 不報到 。

   私立國中報到日為 5/31,家長可確認後再行上網點選報到與否即可,惟不得重複報到。

2.須改分發者(臺北市國小應屆畢業生且未在附件新生名單內者):

 (1) 請於5/25(四)-5/30(二)至  「 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 填報改分發志願(有6間)

     (志願填報非先搶先贏,系統將依學生設籍時間先後統一進行志願分發)。

 (2) 改分發結果:將於 6 月 1 日(四)上午以簡訊通知,家長可逕至「 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查詢。

 (3) 網路報到:6 月 5 日(一)08:00 至 6 月 7 日(三)17:00 至「 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完成「網路報到」,系統將發送簡訊通知家長。

三、本校為額滿學校,目前僅招收臺北市國小畢業生。若您為外縣市(含新北市)國小畢業生,且國小端有寄資料來本校註冊組,

本校約6月初會回寄紙本流程資料給國小端轉發家長,再請自行留意。

(1)無外加資格者: 請於6/30-7/5至「臺北市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台」填報改分發志願 (志願填報非先搶先贏,系統將依學生設籍時間先後統一進行志願分發)

(2)符合外加資格者:請於6/30-7/5 持證明文件至本校註冊組辦理。

*外縣市畢業生外加條件: (詳見臺北市 111 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P5.6)

(1) 111年12月31日前設籍並持有同址房屋所有權者, 請附學生之二等親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房屋所有權狀(以登記日期為準)。

(2) 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6年以上者(105年3月31日前設籍), 請附6年以上證之同址房屋租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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