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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增額報名資格(112.08.23)

(1)「前一學習階段」 曾獲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該組該語言該項目第16名,本學年度得以該獎項(以1次為限)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國語動態項目(演說及朗讀)進入複賽「第1階段」,而國語靜態項目(寫字、作文及字音字形)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則進入單一階段複賽。

(2) 「前一學習階段」 曾獲得全國賽該組該語言該項目特優,本學年度就讀國中7年級或高中10年級時,得以該獎項(以1次為限)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第2階段」(國語靜態項目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均為單一階段複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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