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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2年『資訊素養與倫理』創意教案參選活動」
112 年「資訊素養與倫理」創意教案徵選 活動簡章 壹、 目的 一、提升「資訊素養與倫理」相關課程之教學品質及學習成效。 二、鼓勵教師運用多元、彈性方式詮釋資訊素養與倫理意涵,設計各領域教案,有助於教 師將資訊素養與倫理知能經過自我轉化,發展出富有特色及切合教學對象之教學。 三、獎勵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研發具體落實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議題之課程與教 學策略,以利後續推廣與應用。 貳、 活動背景 本活動源自「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之優良教案徵選活動,為鼓勵更多 教師能參與選拔,故延長徵件期限以廣納優良教案,原已投件「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 徵選計畫」之優良教案數位素養組者,可毋須重複投件。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肆、 活動規則 一、 活動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截止。 二、 徵選對象 全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 可跨校組隊參加,每組報名人數至多 4 人(含)以內,報名組員一經確定即不得更改, 每人以參加 1 件為限(已投件「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之優良教案數位 素養組者,請勿重複報名)。 三、 活動內容 (一) 議題 1. 以「資訊素養與倫理」相關議題融入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設計,議題內容以教育部 「中小學資訊素養與認知網」(https://eteacher.edu.tw/)為主,如:數位康健、 網路識讀、網路沉迷、網路霸凌、網路交友、禮儀規範、網路安全、網路遊戲、 網路隱私、網路交易、法律與著作權、社交工程等。 2. 請選擇一個議題進行教案設計,必要時可融合二個以上的議題。建議考量教學目 標、教學對象的先備知識,以及教學內容與活動設計,以教導學生瞭解網路的本 質養成健康、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與習慣,並樂於探索資訊科技,以 適應數位時代的社會與生活。 (二) 適用對象 本活動的徵選教案適用對象範圍為國小至高中職學生,獲選之創意教案將有機會 由專家學者提供修改建議,於完備教案後,供全國中小學教師進行資訊素養與倫 理議題教學使用。 1. 於活動期限內繳交教案資料、報名表件與相關同意書及在職證明等文件: 2. 教案資料 (1) 教案:DOC 或 ODT 格式皆可、並須附上 PDF 檔,各 1 份,字型 12 號字,中文 使用標楷體,英文使用 Calibri。檔名以「數位學習教案-教案名稱」呈現。 (2) 課程影片:檔案格式為 mp4,解析度為 720x1280 以上,片長以 10 分鐘為限, 檔案大小不超過 1GB,影片檔名請以「數位學習教案課程影片-教案名稱」呈 現。 3. 報名表件與相關同意書 (1) 徵選報名表附件 1:請確實填寫資料,內容字數請見表中規定。中文使用標楷 體,英文使用 Calibri,中文題目請用全形標點符號,英文題目請用半形標點符 號,並儲存成文件檔案格式(DOC 或 ODT 檔案格式皆可)及 PDF 檔案格式各 1 份,檔名以「數位學習教案報名表-教案名稱」呈現。 (2) 著作權聲明附件 2:簽章後掃描,繳交 PDF 檔。 (3)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 3:簽章後掃描,繳交 PDF 檔。 4. 在職證明:請繳交在職證明或教師證明。 5. 「報名表」及「著作權聲明」中提及之徵選「教案名稱」需相同。 6. 作品內容不得與其他相關競賽或展覽重複。 7. 為求評審公正性,創意教案徵選作品(含教案、課程影片及補充資料)均需避免 出現個人資料(人名、肖像照片等),請於製作時以馬賽克或符號遮蔽。 伍、 報名日期與流程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截止。 二、報名方式:繳交電子檔資料。 三、將電子檔案寄至承辦人信箱:pinshiou@nycu.edu.tw,信件標題:112 年「資訊素養與倫理」創意教案徵選。 四、審查時間:112 年 12 月。 五、得獎公布:評審結果預定於 113 年 1 月份公告於教育部「中小學資訊素養與認知網」(https://eteacher.edu.tw/),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陸、 競賽獎勵 一、 本活動獎勵名額及獎項分別如下 特優,3 名:獎金 10,000 元及教育部團體獎狀乙紙。 優選,6 名:獎金 6,000 元及教育部團體獎狀乙紙。 佳作,9 名:獎金 4,000 元及教育部團體獎狀乙紙。 ※上述得獎者,團體獎狀同時提供獎狀電子檔予團體成員。 二、 為維持得獎作品之水準,主辦及承辦單位得視繳交作品情況酌予調整增加或減少獎勵名額,徵選作品未達水準,獎勵名額得予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三、 得獎隊伍應於通知期限內繳交承辦單位所提供及要求之領獎所需各項文件,並 完成領獎手續,逾期視同放棄該得獎權利。 四、 每件得獎作品獎金由承辦單位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或政府規定應扣繳之相關費用,並由作者於報名徵選時指定一名代表具名領取。 五、 得獎獎金請得獎隊伍自行分配。 柒、 評分方式 一、 評審方式 (一) 由主辦及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 (二) 評審委員針對徵選之教案,依評分項目及重點評分。 (三) 投稿作品必須具原創性、目前無參與任何其他競賽,也未曾得過獎項之作品。 二、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項目內容說明 教學理念及 完整性 (一)教學目標明確,教案與教材富有教學意義。 (二)教材內容設計符合學生程度,並能彰顯教育目標。 教學設計及 創新性 (一)使用創新之教學方法與策略,善用教具與媒體,能引發學生 興趣,並具創新性。 (二)依據教學目標研擬適切的評量方式、評量內涵及評量時間, 並呈現多元的學習成果,用以呈現學生完整的學習歷程。 教學品質及 流暢性 (一)教案(教學設計)和影片是否符合。 (二)影片品質是否清晰。 (三)故事情節是否流暢。 (四)學生對於教學活動的反應。 捌、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徵選者須為徵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教案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須以中文創作,且不接受翻譯作品。作品內容取材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影音、文字資料等 (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並須為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 研發之作品,且並未於其他活動重覆徵選而得獎。 二、 作品如發現有抄襲、已公開發表或違反著作權者,除取消徵選資格外,若有獲獎則追回該作品之獎項、獎金,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及承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徵選者應 負一切法律責任,與主辦及承辦單位無涉。 三、 徵選者因填寫資料錯誤而導致無法通知相關訊息時,主辦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四、 作品內容若取材於已經授權之圖片、影音等內容,請附上原著作權單位(個人)授權證明文件,並於作品引用內容出處加註經原著作權單位(個人)授權使用等字樣。 五、 徵選作品內容有違背善良風俗、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違反活動辦法,主辦及承辦單位有權刪除並取消徵選資格且不另行通知,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徵選者自行 負責。 六、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簡章中,徵選者於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及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徵選或 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主辦及承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得向徵選者請求損害 賠償。 七、 如有未詳盡規範之處,主辦及承辦單位保有本活動解釋及最終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計畫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以 教育部「 中小學 資訊素養與認知網 」 (https://eteacher.edu.tw/)公告資料為準,不另行通知。 八、 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 活動聯絡人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陳小姐,聯絡電話:(03)571-2121#52480,電子信箱:pinshiou@nycu.edu.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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