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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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4季(115年10~12月)羽球場地租借★★★
※繳交申請書及繳費時間:
繳費時間:115年9月15日至9月24日17:00前
(一)由登記人持身分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其他任一含照片與身分證字號之證件)於上班時間至本處核對登記
人身分。
(二)繳交資料
1.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校園場地借用申請書
2.場地使用保證金及切結書
3.承租羽球場地球員名冊
4.退保證金帳戶影本(應為申請人本人名字或單位)
(三)若非登記人到場,請被委託人攜帶
1.代辦委託書
2.登記人身分證件正本
3.被委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四)至本校總務處核對登記人身分,代辦委託書請自行下載附件,現場不予提供。
(五)申請書請務必由登記人簽名及蓋章,切勿由他人代簽,否則不予受理。
(六)若中籤者115年9月24日17:00前未至本校完成申請及繳費,將視同放棄,本校將整理空場地重新開放登記。
繳費金額:500元(每1時段1面)*當季天數
1.時段1費用:5,500元,11天。
2.時段2費用:6,500元,13天。
3.時段3費用:6,500元,13天。
場地使用規範:
(一)場地租借須配合學校使用,學校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校園場地自行使用時,會提前通知原申請人,並於該季結
束後再辦理退費。
(二)提供借用期間參與人員名單,並配合校方不定期進行人員檢查。
(三)校園全面禁菸,以及禁用一次性餐具,故校內不得丟棄紙餐盤、手搖杯容器、吸管、免洗筷及羽球等,請自行攜
帶離校。
(四)申請使用校園場地,不得為營業行為(如零打收費、教學收費且不得將場地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他人使用,違者則
沒收保證金及場地使用費)。
(五)場地使用完畢後,請務必配合關閉電燈電源,避免能源浪費,經發現並累計三次未關閉電燈,將取消該季使用資
格並沒收保證金。
(六)為免退保證金爭議,申請人(登記人)或申請單位名稱與後續收據開立、保證金退還帳戶名稱皆須相同。
(七)依照繳費順序選擇球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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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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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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