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政府暨各機關(構)落實性別主流化暨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總計畫(113-116 年)
二、性別意識培力
(一)受訓時數及訓練重點:(以下各類受訓人員均含所屬機關人員)
1、本府一般公務人員(含機要人員)3每人每年均須完成3 小時性別主流化訓
練,其中1 小時應為性騷擾防治相關課程:
性別主流化概念、性別主流化六大工具、CEDAW 公約落實與推動、性別
平等重要議題、其他性別議題等。
2、本府主管人員(含政務人員)4每人每年均須完成3 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
其中1 小時應為性騷擾防治相關課程:
培力主管之性別素養、性別敏感度、性別意識觀、性別平等重要議題、主
管業務與CEDAW 之關聯性及如何改善或避免性別歧視觀念、性別議題政
策規劃及性別主流化與國際競爭力關聯等。
3、本府各機關(構)性平聯絡人及辦理性別平等業務相關人員每人每年均須
完成18 小時課程訓練,其中6 小時以上應屬進階課程:
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工具運用、實際案例、性別平等概念檢核實務等。
4、本府處理性騷擾案件之專責承辦人及主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6 小時進階課
程訓練,其中4 小時為性騷擾或性侵害防治相關訓練5(均可計入前開1 至
3 類時數):
基本概念、相關法令與實務、處理程序與因應等。
5、本府其他人員6每人每年均須完成3 小時性別平等相關課程訓練,其中1 小
時應為性騷擾防治相關課程:
性別平等基本概念、防治性騷擾性侵害實務、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
重要議題等。
6、新聞聯絡人及經營本府社群媒體小編(含本府以外單位人員)每人每年均
須完成3 小時性別平等相關訓練(可計入前開1 至3 類時數,惟不得計入
1 小時性騷擾防治相關課程之時數):
媒體文宣之性別偏見、刻板及歧視案例探討、性別平等概念檢核實務、活
動及文案規劃融入性別平等概念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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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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