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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

放寬教授兼總務長及教師兼總務主任職期遷調規定

{{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 承辦人:李詩元 電話:02-27208889或1999轉6402 傳真:02-27205627 電子信箱:a86925@gov.taipei 

受文者: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14311398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局107年1月19日北市教人字第10730674700號函1份 (40262865_1143113989_1_ATTACH1.pdf) 

主旨:為放寬教授兼總務長及教師兼總務主任職期遷調規定一 案,請查照。 

說明:

 一、考量各級學校推展廉政風險評估作業,已達廉能防護之效 果,為利各級學校採購專業人員培養及實務經驗傳承,並 兼顧行政效能及採購業務之推展,放寬本市市立大學教授 兼總務長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總務主任職期遷 調規定,修正說明如下: (一)教授兼總務長:職務任期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 辦理。 (二)教師兼總務主任:遷調年限授權由各校校長核處。

 二、本局107年1月19日北市教人字第10730674700號函與本函內 容未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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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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