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務處
{{ $t('FEZ002') }} 教務處|
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9/13前】前洽註冊組(分機125)辦理。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籍且就讀臺北市學校。
二、智育成績:國中85分以上、高中80分以上。
三、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體育成績75分以上且未受過處分者。
應檢附文件:
一、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校正式成績單。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在學證明或註冊單影本
三、申請表
四、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單
其餘詳情請參閱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7-18|
{{ $t('FEZ005') }}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