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務處
{{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
(一)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或里(村)長清寒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二)前一學期成績(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或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或相當具體優異表現之相關證明,如獎狀、獎杯、獎牌、參賽照片、作品等影本。
二、校內申請期限:114年2月18日止
三、獎助金額:高中生每位6,000元【本校共有3位名額】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家庭狀況說明表、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三)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四)戶口名簿正/反面影印本(需含詳細記事)
(五)(中)低收入戶、里(村)長清寒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六)成績證明文件【以下證明2擇1】
1.前一學期成績(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
2.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或相當具體優異表現之相關證明,如獎 狀、獎杯、獎牌、參賽照片、作品等影本。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06|
{{ $t('FEZ005') }}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