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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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 雙北市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重大變故或領取中低收入政府補助的低收戶之【國三、高三】在校學生。
(二) 學年度成績班級前5名或校排名前20%,或操性80分以上。
(三) 特殊表現異者,參加政府或公私立團體舉辦之各項才藝競賽得獎之國三、高三在校學生。
二、獎助金額:每學期5萬元為上限
三、申請方式: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及校排名影本
(四)清寒證明(若無則需要訪視後決定)及三個月內的戶口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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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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