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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人才

臺北市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進階培訓

一、培訓目的:

1. 提升初階研習證書者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知能與專業素養。
2. 
建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力資源庫、提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專業效能

 

二、參加對象/資格:

1.經臺北市薦送之初階培訓合格者。
2.
教師連續兩年參加教專(104學年度、105學年度),且職稱為「正式教師」年資須滿3年以上,研習推薦時仍在持續參與者。
3.研習推薦時仍為臺北市服務之中小學教師。

 

三、培訓研習課程時數表

 科目

 線上時數

 實體時數

教專認證規定與說明 

  0 

 0.5

 教學檔案的製作、評量與運用(Ⅱ)

 0

 6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Ⅱ)

 0

 6

 專業成長計畫(Ⅱ)

 0

 3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

 0

 3

 總計時數

 0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