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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公告

【高一】【高二】113學年度高一高二重補修課表及注意事項1140723更新

{{ $t('FEZ002') }} 教務處|

請一律「著校服」、「帶學生證」、「帶重補修課程的課本及講義」到校上課,未著校服不得入班上課

114.07.23更新

高一英文教室異動,請參考課表

106教室麥克風設備已檢修完畢,恢復正常使用。

114.07.21更新

106教室因麥克風設備故障,凡使用106教室的班級,請移至110教室上課,待檢修完畢會再次公告移回106教室上課

高一英文下教室,下午及晚上時段異動至107教室

114.07.16更新

7/23下午:高一英文上 甲、乙

7/23晚上:高一英文下

7/23高一議題探索:帶「筆電+議探自我挑戰兩次作業的簡報檔」

 

 

114.07.16更新

113學年度高一二重補修開課注意事項(請每一點都看完,不要只看課表)

 

一課表(含上課地點、學生名單)

二課表(含上課地點、學生名單)

 

  1. 請留意每門課程每次上課時間有可能不同,各課程第一次上課前務必再次確認上課時間,上課時間如未特別註明,皆為081013101710開課,有特別註明者請依指定時間到班上課;惟高二暑期輔導期間7/21-8/15,高二重補修課程自1510起授課後續課程如有異動依老師指定時間為主;各課程第一次上課第一節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天課程視同未到,請準時到班。

  2. 請留意每門課程「每次上課地點有可能不同」,請逐一檢視每堂課的上課教室,因本校暑期辦理國高中暑期輔導、教師甄試、新生始業輔導及眾多教室、廁所進行工程作業,上課教室會不定期異動,請依授課老師指示或於課前再次確認上課地點並請提早到校確認教室,避免遲到造成缺席問題。

  3. 重補修/自學期間出缺勤比照一般課堂,遲到達10分鐘者,即為缺席。學生缺課時數(含事、病、公假及曠課)該科目重修教學總時數1/3者,該科目重修成績以零分計算,意即即使重補修成績達60分,缺課時數達課程1/3者,重修成績以0分計算請假不適用退費規定,請同學對自己的出席及成績負責,如需請假,請事先告知任課教師。

  4. 高一英文上、高一數學上、高一數學下、高二國文下、高二數學A這五門課程分為兩班授課,班別置於課表分頁夾內,請依分班結果入班上課,無法依個人需求調整變更,請不用來電要求變更,無法上課者請直接依規定辦理退費

  5. 請一律「著校服」、「帶學生證」、「帶重補修課程的課本及講義」到校上課,未著校服不得入班上課高二音樂補修課程用書:育達丙版,可洽0920933513育達謝先生。高二公民與社會補修課程用書:翰林出版社公民與社會3,可洽09875156375翰林鄒先生,其餘課本需求請自行處理。

  6. 冷氣費用(33/節):由上課同學平均分擔(請自備零錢),需使用冷氣,由班代收齊該科目全部課程費用後持證件至教務處繳費領冷氣卡。

    學分數*3*33元(如:國語文4學分*3*33=396元,由該班學生平均分擔)

  7. 教室不提供垃圾桶,垃圾請自行帶走。

  8. 如有錯誤報名或課程衝堂等情事,需於該課程第一堂課上課前兩個上班日中午12時前(7/17、7/18兩日課程除外,但仍需於開課前提出申請),以「學生的學校信箱email至教務處信箱(eve0711@cyhs.tp.edu.tw)提出申請,學校確認後會回覆退費goole表單,如未事先email提出申請,即使填了goole表單亦不受理退款作業訂於10月後進行。

    1. 如以家長信箱寄信,需能從信件寄件人識別為當時的匯款人或填表時的家長身分

    2. 不受理電話申請,請一律使用附件表單email申請。(附件在最下方)

  9. 未於名單內的學生,代表你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及填表,無法參與今年度重補修課程。如果你已經繳費,請你填寫附件退費申請表,退款作業訂於10月後進行。

  10. 重修課程相關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組(分機122119);畢業資格及學分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分機124123)


以下訊息已失效---------

114.06.24公告

申請時間:114/7/9(三)上午900114/7/10(四)下午1600

請詳閱說明

  • 申請表需上傳《銀行或郵局臨櫃繳費收據》,請《繳費完成》再開始填表。「繳費」及「填表」皆完成才算完成報名,缺任何一樣皆視同未完成報名作業,無法參與今年度重補修課程。請不要壓線繳費造成無法填表的困境,表單一旦關閉,不接受任何理由補報名或加選,請預留銀行臨櫃繳費後填表的時間。

    • 繳費但「未」填表→視同未完成報名→學校對帳作業完成後會寄email通知填表退款。

    • 填表卻上傳「非」臨櫃繳費收據之檔案→視同未完成報名。

  • 如同時申請高一二重補修,可以合併繳費,但須「分別」填妥高一及高二的申請表,上傳同一份繳費收據,並於表單備註欄告知。

  • 填表前,請先至「校務行政系統」確認所需重修之科目、學期、學分數。課程名稱相同者,上、下學期平均分數及格者,即可取得該科目學分。 → 有疑問請與註冊組確認

  • 收費標準:1學分240

    • 例:重修國文上學期+英文下學期,計8學分,需繳8學分*240元=1920元

  • 開課方式:上課節數與應繳費用無關

1)重修專班:報名人數15人(含)以上,每1學分授課6節課。

2)自學輔導:報名人數14人(含)以下,每1學分授課3節課。

  • 報名方式及時程:

臨櫃繳費後線上填表。請於11479()上午900114710()下午1600前完成臨櫃繳費及線上申請表填寫,線上表單需同時上傳繳費收據,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及填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所有課程皆不開放補報名或加選,臨櫃繳費需要排隊,填表需要時間,請掌握繳費及填表期程。

  • 繳費方式:請確認好所需繳納之費用 ,記好抄好截圖好下列5點資訊,至各銀行或郵局「臨櫃繳費」(學校專戶無法使用ATM繳費,請見諒)

1)戶名: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2)銀行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庫處

3)銀行代號:0122102

4)帳號:16050662700004

5備註欄:班級學生姓名(如:109王曉文,畢業生請寫高三班級,如:309王曉文) 務必填寫用以對帳,請不要寫家長姓名

  • 授課時間:114717()起至1148月底(預估值,確切結束時間須視課表安排)。課表、上課地點等資訊待報名結束後統整於本公告更新,訂於716日中午12時前公告

  • 授課師資、教材及評量方式:由本校教師擔任,教師依各科重修內容自訂教材及評量方式,於課堂告知學生。

  • 作息規定:重修/自學期間,出缺勤比照一般課堂,遲到達10分鐘者,即為缺席。學生缺課時數(含事、病、公假及曠課)達該科目重修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重修成績以零分計算,且請假不適用退費規定。如需請假請逕行告知任課老師,未著校服不得入校上課。

  • 退費:如有錯誤報名或課程衝堂等情事,需於該課程第一堂課上課前兩個上班日中午12時前,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由教務處寄送線上申請表單,填畢後需待當學年度所有重修課程結束後,統一辦理退費匯款。7/177/18課程除外。例:課程A6/6(五)第一堂上課,6/4(三)中午12時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 冷氣費用:開課後以「課程」為單位收費,每節課收費33元,由該節上課學生共同分擔,開課後隨班繳納。請不要併同學分費繳納

  • 相關問題洽詢單位:

    • 重補修課程:「教務處教學組」2553-1969 分機#122119

    • 畢業資格及學分:「教務處註冊組」2553-1969分機#124123 

高二申請表←請於申請時間點選 (高二暑輔時間7/21-8/15 0910-1500不會排高二重補修課程)

高一申請表←請於申請時間點選

表單填寫完成後,系統會回覆信件至填寫信箱,即可確認已填寫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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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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